制造商

依据新玩具指令2009/48/EC,“制造商”指以制造商自己的名称或商标设计、制造玩具或者让他人设计、制造玩具的自然人或法人

玩具制造商
依据新玩具指令,玩具制造商需要确保,玩具的设计和生产符合下列要求:

  • EC一致性声明,包括具体的产品图片和产品号码;
  • 编写技术文件和执行一致性评估程序;
  • 加贴CE标识;
  • 将技术文件和EC一致性声明保存10年时间;
  • 确保批量产品都执行一致性评估程序,使产品的一致性得以保持;
  • 关于现存的玩具风险,执行的样品检测、调查,如必要,保留投诉记录;
  • 在玩具产品或是包装上,附着产品种类,批次,系列号或型号、制造商名称和联系地址;
  • 玩具需附带产品说明和安全使用信息;
  • 如果玩具不符合一致性要求,需采取更正措施。产品一旦引发风险,制造商应该告知相关国家部门;
  • 如成员国相关部门提出合理要求,向其提供所有的相关信息和文件。

我们提供的服务
我们的技术法律专家,会依据欧洲产品法对玩具产品的新规定,执行一致性评估,判断玩具产品是否符合新玩具指令2009/48/EC, REACH(欧盟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), RoHS(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), WEEE (《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指令》)以及对镉和邻苯二甲酸盐的规定。在此一致性评估的基础上,我们可以判断出您的产品是否按照欧洲产品法的要求进行生产。通过提交玩具一致性报告(TCR),判断产品的一致性,指明产品在技术,以及信息提供方面的不足。

我们可以依据玩具一致性报告(TCR),确定玩具产品及其相应文件是否符合玩具指令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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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您需要了解关于玩具认证的进一步信息,请登录我们的网站CEforToys.cn,或者直接拨打电话+86 (0)24 25372587咨询。